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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vic008维多利亚2018年度“叶圣陶奖学金”评选工作的通知

[日期:2018-10-30]

各师范班班主任:

      为支持教育领域中师范生培养工作,在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的支持下,苏州市人民政府向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捐资设立“叶圣陶奖学金”,专项用于奖励全日制师范类优秀本科生,鼓励他们毕业后走上教师岗位,长期从教,为国家和民族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。

      为做好2018年度vic008维多利亚“叶圣陶奖学金”评审工作,依据学生处要求,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审依据

“叶圣陶奖学金”评审依据为《关于开展2018年度“叶圣陶奖学金”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教师基金会函〔2018〕42号)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(一)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。

(二)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投身教育事业的理想抱负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
(三)乐于助人,勇于奉献,关心乡村教育,热心社会工作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,能主动为同学服务,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。

(四)奖励对象为2015级、2016级品学兼优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生。

(五)学习刻苦,学业成绩优异,在2017-2018学年度素质评价中日常表现成绩排名在班级前40%;思想品德评为良好及良好以上;学业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0%;体质健康测试成绩60分以上,有补考、重修及违纪处分学生不得参评。

(六)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各类学术竞赛活动,在各类省级(含)以上竞赛中获奖,或在省级(含)以上期刊发表过论文者优先推荐。

(七)同等条件下,优先推荐定向到乡村从事中小学教育的师范生。

(八)曾获得“叶圣陶奖学金”的师范生不再推荐参评。

三、评选程序

(一)学生申请

学生提出申请,填写《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“叶圣陶奖学金”推荐表》(一式二份)。

(二)材料提交与上报

各师范班班级在2018年11月2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提交至学工办(理工楼A814)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ieccb@imnu.edu.cn。

1.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“叶圣陶奖学金”推荐表(一式二份)。

2.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“叶圣陶奖学金”获奖学生汇总表(一式一份)。

附件:

1.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“叶圣陶奖学金”推荐表


2.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“叶圣陶奖学金”获奖学生汇总表

 

 

vic008维多利亚学工办

2018年10月30日